一、探索階段(Exploration stage):協助個案探索其想法、感覺與行動。
(一)建立支持與發展助人關係
(二)鼓勵案主說故事
(三)鼓勵案主探索想法與感覺
(四)催化感覺的激起
(五)從案主的觀點瞭解案主
理論:Rogers案主中心
(一)人性本善
(二)人有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的可能
(三)在同理(empathy)、尊重(respect)、真誠(genuine)及無條件積極性持(unconditional positive support)的情況下,案主便能樂納自己,進而能信賴自己內在經驗,因而能有成長與具有生長性。
二、洞察階段(Insight stage):協助個案了解其想法、感覺與行動。
(一)與案主一起建構新的洞察
(二)鼓勵案主決定其在想法、感覺、行動上所扮演的角色
(三)與案主討論助人關係的課題(例如:依附、誤解等)
理論:Freud的精神分析理論
(一)精神分析與人際關係理論為基礎
洞察階段主要從心理分析和人際關係理論獲得相關知識,特別是Freud、Erikson、Mahler、Bowlby、Kohut和Greenson。
(二)早年發展(尤其強調依附與個體化)
我們的模式中有著心理分析論的重要概念,我們強調早年發展是人格形成的基礎。個案也要瞭解是何種因素讓他們仍然沿用其防衛和不適應性行為模式,所以說改變的要素在獲得有關行為模式起源和延續的洞察。
(三)心理防衛機轉
(四)過去人際關係的檢驗與助人關係的立即檢驗與運用
三、行動階段(Action stage):協助個案在其探索和洞察的努力下決定所要採取的行動,並付諸執行。
(一)鼓勵案主探索可行的行為
(二)協助案主決定行動
(三)催化行動技巧的發展
(四)對案主嘗試所做的改變給予回饋
(五)協助案主評估改變,並共同修正行動計畫
理論:行為與認知理論
行動階段的理論基礎在於行為和認知的行為理論,特別是B.F.Skinner、Wolpe、Lazurus、Bandura、Ellis和Beck。這些理論學家認為行(包括想法)是透過學習原則(例如增強、懲罰、塑造、類化、削弱、模仿、思想中介行為)習得,所以也同樣可以這些學習原則改變過來。
(二)行為與認知理論的認知理論
行為是透過學習原則(增強、懲罰、塑造、類化、消弱、模仿、思考中介行為)習得的,所以也可以因此而改變。
(三)助人行為和認知原則的應用,以幫助案主對目前的行為作評估,教導型新為,增強其改變,協助其修改無效的行動計畫.
劃線:有時需來回移動,考驗臨場反應。
作為引導者,仔細深思的傾聽和探問,以幫助個案充分地探索他們的問題和獲得新的洞察。
參考資料:
https://blog.xuite.net/kc6191/study/43646994/track
心得:
想起大一進來對自己的期許:像鏡子一樣,如實的反射,有時讀個案的故事,向是在讀一本本的小說,抽絲剝繭,又從其中發現原本沒發現到的部分。
自己也曾經備好好傾聽過,能好好說出自己的故事、被聽懂,是一件感人的事。
積極主動的建構意義,是件不容易的工作。有時候個案樂於一再訴說自己的故事,看不見其他可能,有時候諮商者過於被動的傾聽,沒有什麼效能,或是還沒有真正聽懂他的故事。想起以前小賀老師說的概念,光同理這件事,其實就十分困難,不斷同理,不斷正向貼近,當我們同理足夠了,其實就達到一部分的療癒效果了。
我覺得最難的在於決定與改變,因為個案其實也不確定自己想不想要改變,他是真的覺得很苦惱、也很痛苦,但更害怕於改變之後可能發生的事。但唯有行動、修正,才能看到其他可能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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